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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更优,企业活力更足,经济发展更好

2025-02-26 10:29:31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壮大的沃土,是一个地方经济竞争的“软实力”,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要始终秉持优化更好营商环境的理念,敢于直面痛点不足,勇于破除“中梗阻”,打好“政府+市场”组合拳,为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蓄势赋能。

瞄准痛点与难点靶向发力。总书记强调,“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近年来,我国全面改革持续深入,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相继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惠民福企政策,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广阔发展空间。但是也应清醒看到,“破门亮灯”“旋转门”“玻璃门”仍然存在,交通、水电、住宿等基础设施保障不到位,区域间营商环境不均衡等问题亦存在,总之,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必须用好用足改革创新关键一招,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作为改革创新的“靶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破除壁垒,切实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卡点问题,让企业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迈上新台阶,更好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对国内外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以法治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离不开法治保障能力的持续提升。尽管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创新包容审慎监管,但是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中,民营企业反映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不规范检查以及各地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协调等现象仍有发生,还存在项目审批效率不高、案件审查流程多等问题,这些都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基础在于法治保障,法治化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政府部门、民营企业家都需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思考和解决营商环境,政府把该放的权力放给市场,同时,把该管的事项管到位,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在完善地方立法供给、规范涉企执法、公共法律服务上再提升再深化,推进政务服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营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造更加开放与包容的市场环境。项目不分大小,企业不分国民。我们应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比如,科技型民营小微企业一般具有投入大、周期长、未来收益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杭州市对民营小微企业“耐心陪跑”、精心培育,集中出现“六小龙”。四川成都的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初创时期仅有3人,得到了当地从政策咨询、房租减免、培训交流再到业务对接、项目申报等全方位的孵化服务,成长为拍摄“哪吒”系列的电影公司。开放包容是最一流营商环境的根本之一,所谓开放包容,就是要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始终保持战略思维和发展眼光,更好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政府要千方百计给市场放权、为企业松绑、让群众便利,有效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提能级,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等实际问题,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龚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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