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亿元省级专项资金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日前,市财政局下达省级专项资金2.35亿元,助力我市污染防治工作。
去年以来,市财政共安排各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5.98亿元,其中:中央2.04亿元,省级3.24亿元,市级7000万元。近期下达的资金共涉及4个省级专项资金,其中: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868万元,重点用于我市环境信息化暨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工程、赣榆区新城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大岛山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等21个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项目建设;结算污染物总量排放统筹资金返还及奖励资金12585万元,由各区统筹分配用于环境保护治理项目;下达农村污水提升整治2870万元,按照每个村35万元标准补助赣榆区、海州区共计82个村庄;拨付任务性减煤奖补资金1137万元,根据全市县区及新海电厂、碱厂等重点企业减煤任务完成量下达补助资金。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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