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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部门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021-04-20 21:24:18

4月20日上午,市交警支队海州一大队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创新处罚内容,让交通违法者自己选择处罚的形式,取得良好的教育整治效果。


上午9点,在郁洲路苍梧路路口,一位市民因为骑电动车带人被执勤民警发现并进行处罚。记者注意到,此次处罚和以往不同,不再是单一罚款,而是多了三个选项。


执勤民警:第一,抄法规。第二,发朋友圈集赞20个。还有一个拿提示牌在这站20分钟,还有一个罚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这位市民由于是第一次被查处,面临的处罚是罚款20元。这位市民骑电动车未戴头盔,在得知有4种处罚方式后,他选择了抄法规。法规内容涉及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等,都是生活中最常见到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是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整治”行动的内容之一。通过抄写交通法规、朋友圈集赞等形式,既达到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又体现了交警部门温情执法,人文关怀。


汪源 市交警支队海州一大队副大队长:(大家)看到如果(他人)有交通违法行为能够避免它并且引以为鉴,我们不要去做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事情,遵守交通法规从自我做起,希望大家能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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