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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凝聚各方合力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

2021-12-12 18:53: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衔接配合,彰显法治在服务保障金融战略实施、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中的担当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提升涉金融类案件审判管理质效,进一步促进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和发展。


某村镇银行与梁某、魏某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万元,梁某、魏某以其名下某处房地产提供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担保债权额为50万元。后梁某等尚欠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未还。银行起诉主张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认为,应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范围确定梁某、魏某应当承担的抵押担保责任。


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周文元:2021年1月1日实行的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严格以他项权证记载的抵押登记范围作作为实现抵押权的依据。在此提醒各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应明确约定抵押范围,按合同约定执行。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签订了《全面加强金融治理推动金融法治建设十项工作机制》,与连云港银保监分局签订《连云港市银行业、保险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聘请了17名金融纠纷案件特邀业务咨询员和8名银行、保险行业纠纷特邀调解员,并为6名特邀业务咨询员、特邀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任慧: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经营审判专业化水平,为加快后发先至,全面开创新局,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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