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定了!江苏长江保护修复这么干 九方面发力 今年底主要入江支流消除劣V类

为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到今年底,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全省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的国考断面比例达到71.9%,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8%。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方案》从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排查整治排污口、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等9个方面发力,提出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严禁新建化工生产企业。到今年底,基本建成江苏省“三线一单”信息共享系统。以长江干流、太湖及洪泽湖为重点,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
到2020年底,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不低于5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禁养区内的养殖行为全部退出,沿江八市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和治理。建立非法采砂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确保长江干流及洲岛自然岸线保有率、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
《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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