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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一体化 提标至630元

2020-07-07 10:08:00

记者从连云港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践行共享发展理念,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连云港市统一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



从今年7月1日起,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城乡低保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


据了解,连云港市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均达到每人每月630元;二是全市各县区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一体化。低保标准是多项社会救助资金标准制定的参照依据,随着低保的提标,特困供养、困难群众物价补贴、临时救助标准、失业保险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都将随之动态调整。今年以来,市财政积极落实“六保”工作任务,坚持民生优先,强化兜底保障,按照“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筹集各级资金足额保障,确保低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连云港市筹集各级资金足额保障,惠及全市城乡低保群众8万余人。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连云港市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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