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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明确人民调解员待遇标准 一次调解最高补贴500元

2020-07-22 09:09:00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连云港市财政部门多项举措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保障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发挥重要作用。


63岁的金立强自退休以后,就一直在海州区新浦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去年以来,金立强共调解了38 件矛盾纠纷,将许多难点棘手问题成功调解在了基层。



金立强说,以前大家会认为人民调解也就是邻里纠纷,鸡毛蒜皮。但是现在调解工作已经上升到一种社会生活层面。随着社会发展,要求调解人员能够多方面的协调,协调多方面的力量,来解决处理好民间纠纷,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为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连云港市财政部门联合市县区司法部门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明确人民调解员待遇标准和落实抚恤政策。按照江苏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成功调解一件纠纷补贴确定为10元至500元不等。



连云港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负责人介绍说,人民调解员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按有关规定应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因公死亡的,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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