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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南:巧用“美丽约定”红绿榜 做好乡村振兴长效管护大文章

2021-11-08 12:06:27


“老张哎,快看!你家上红榜了”!

一大早,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二圩村村务公示栏前人头攒动,新张贴在村务公示栏上的“乡村振兴·美丽约定”红绿榜,吸引了众多村民驻足观看。红榜再现的老党员白云霞脸上笑意盈盈:“这次我上了红榜单,作为老党员要全力配合村里工作,自己努力搞好环境,做表率,也能影响周边邻居,展示新农村良好形象”。而落在绿榜名单中的王大爷却在心里暗暗较起了真:“这次上了绿榜单,心里很不好意思,对家里环境平时做不到位,下一步改进,不乱堆乱放,搞好清洁卫生,争取进红榜单。”



据二圩村党组织书记许志刚介绍,为了激发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基础党组织、村规民约在村庄环境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灌南县在二圩村试点设立“乡村振兴·美丽约定”红绿榜制度,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细则》重点围绕“门前三包”“院内自治”、屋内卫生、屋后环境等情况,对辖区内的村民开展督查评价,将评价排名靠前的纳入“红榜”、考核不合格排名靠后的纳入“绿榜”,通过正面激励与反面帮教相结合的方式,二圩村“自扫门前雪”比学赶超的整治氛围越来越浓厚,“人人有动力”“户户齐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良好风尚也蔚然成风。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我国补齐全面乡村振兴短板做出的重大部署,灌南农村人居环境经过三年的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如何确保整治后已建成的设施、模式、机制能持续发力,灌南县积极探索,建立出台了“县级主导,部门主管、镇级监管、村级主责、市场运作”的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率先在“示范村”建立“乡村振兴·美丽约定”红绿榜制度,村党支部通过与村民签订责任书,并制作专门的“红绿榜,美丽约定”公示栏,村里庭院清洁的家庭上红榜表扬,庭院脏乱差的则上绿榜,定期督促整改,形成长期持续的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养成爱护环境、讲卫生等好习惯,营造乡村振兴,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明确约定内容。广泛征求农户意见,修改完善约定内容,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约定内容,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约定内容进行民主表决,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并在村内显著位置建立“乡村振兴 美丽约定”红绿榜公示栏。

规范评选流程。由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公道正派、群众推选的党员群众代表、志愿者等组成评议会。按照“知榜、评榜、管榜”运行流程组织实施。发布“乡村振兴 美丽约定”内容和奖惩措施,采取百分制对参评户打分确定等级,以五星级表示,良好以上等次上“红榜”,较差等次上“绿榜”。由评议会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按季张榜公布。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入选“红榜”的村(居)民。由村(“两委”进行通报表扬,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入选“绿榜”的村(居)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按照约定进行批评教育处罚,推动村民素质整体提升,加快实现乡村从干净整洁到美丽宜居,再到特色田园的跃迁。



截至目前,在灌南县,像二圩村这样以自然村庄为单位建立“乡村振兴·美丽约定”红绿榜制度,通过评优树优激发村民正能量,积极、自觉、主动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涉农行政村共有235个。有效促进了灌南县农村人居环境的大提升,也为建设乡风文明、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灌南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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