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连云港市民营企业实现税收226.6亿元 增幅位列全省第三
作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民营经济领域贡献了90%以上的经营主体和入库税收、80%左右的就业人口和创新成果、70%以上的社会投资,是我市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我市民营企业实现税收226.6亿元,占所有企业税收比例达到96.5%,总量增幅位列全省第三。
经营主体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各类经营主体中私营企业达16.3万户,较去年同期新增17.5%;个体工商户达58.5万户,较去年同期新增3.1%。全市民营企业数量占经营主体比重达95.8%。今年,我市26家市级部门商定了全市层面民营经济关键指标、特色指标共25项,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3条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还印发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和《关于实施金融服务五项工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以深化改革推动制度集成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任务清单》,为持续优化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创新,让民营企业在创新中求发展。成立了全省唯一的涉海产学研合作联盟,全市校企联盟超过1400家。连云港(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并正式运行。打造了“信用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格局,信用成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硬通货”。同时,积极落实减负稳岗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强化企业用工保障等17条举措,支持特色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创业。全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累计注册企业达9.27万家,当年发布融资需求212.41亿元,累计成功撮合融资需求178.42亿元。
上半年,我市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项举措。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理了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案件749件,直接为经营主体减免处罚金额6678万元。以“执法一件事”思维形成了394个“综合查一次”场景。全市36个执法部门、8588名执法人员全部入驻“综合查一次”平台,执法检查次数降幅达83.9%。
《连云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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