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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市区非标三四轮车禁行路段范围已扩大!

2019-10-13 20:10:04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净化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进一步扩大市区非标三四轮车禁行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标三四轮车”是指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GB7258-2017)、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燃油三轮、四轮机动车。

二、为实现2020年6月底市区基本取缔非标三四轮车目标,在2018年确定的11条重点整治路段、5处重点整治部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标三四轮车禁行路段,自2019年10月21日起,每日7:00至22:00时段,禁止各类非标三四轮车在瀛洲路(华联广场至郁海广场)、绿园路(瀛洲路至学院路)、巨龙路(文昌路至海宁大道)、振华路(科苑路至学院路)、一麟路(振华路至凌洲东路)、凌洲路(科苑路至花果山大道)、圣湖路(花果山大道至花果山景区检票口)通行。对违反规定驶入重点整治路段、重点整治部位和上述禁行路段的非标三四轮车,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扣、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安全的车辆出行,不购买、不驾驶、不雇用、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

五、本通告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0月13日


来源:连云港交警

编辑:徐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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