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空抛物被物业断电30天 网友盼全国推广
最近河南焦作一男子从小区13楼扔下酒瓶,虽然未造成严重损害,但该小区物业,根据业主规定,对该男子房屋执行了断电处罚。这电一断就是30天。
在断电十几天后,该男子的妻子受不了!报警!请求民警向物业求情,恢复供电。人家说了,这礼也赔了,歉也道了,现在停电了,想看电视也不行,手机也充不了电!弄啥都不行,让人咋过?#不过物业解释称,是按照规矩来的,报警110也没办法,高空抛物遭人恨,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我,你手机充电可以来物业这里。
对此,有网友表示支持物业。对断电处罚称道点赞,认为是涉事男子“罪有应得”,什么时候可以全国推广啊。也有部分网友觉得这个惩罚太严重,有点过了。
毋庸置疑,高空抛物是“全民公敌”,可恨!应该对其进行道德谴责和法律追责。但是在法治社会和文明社会,对公民施加的任何处罚都应该有法律法规依据,并由享有执法权限的机关负责执行。具体到这件事,水、电、气是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必需品,为保障人们能够正常地享受这些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随意停水停电。即便用户未缴纳电费,就是供电企业也不可擅自停电,只有自逾期之日起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电。
物业公司既不是供电企业,更不是执法机关,根本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值得注意的是,哪怕是业主大会一致投票通过了,物业可在一定条件下对业主停水停电的业主规约,该内容也涉嫌侵犯业主的基本权利,属于无效条款。退一步而言,即便该条款对业主具有效力,但凭什么让未高空抛物的家人受此“株连”?
高空抛物虽然可恨。但这不是,绕过法律法规对其断电处罚的正当理由。这事值得思考。
来源:早安江苏
编辑:徐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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