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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4宗地块挂牌出让!

2019-11-20 15:25:05

11月20日,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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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C2019-31#地块


土地位置:开发区先锋路南、金桥路东侧

住宅每百户配建20至3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建筑底层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公厕一座,产权归所属街道办事处,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需配建保障房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保障部门管理使用。


LTC2019-32#地块


土地位置:开发区先锋路南、金桥路西侧


住宅每百户配建20至3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建筑底层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公厕一座,产权归所属街道办事处,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代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6480平方米(出让地块范围外单独划拨供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区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产权归区教育主管部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使用。需配建保障房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保障部门管理使用。


LTC2019-33#地块

土地位置:开发区大港路北侧


住宅每百户配建20至3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产权归所属街道办事处,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需配建保障房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保障部门管理使用。


LTC2019-34#地块


土地位置:开发区环湖路东侧

住宅每百户配建20至3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用房,产权归所属街道办事处,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代建一所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4860平方米(出让地块范围外单独划拨供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区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产权归区教育主管部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使用。需配建保障房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保障部门管理使用。


来源: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王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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