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12月起,在这些地方开办企业更容易了!
大家都知道如果想开办企业
首先你得有两把“钥匙”
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如今,拿“照”容易了
但“证”的办理过程仍旧繁琐
为进一步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
让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
并尽快正常运营
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国务院决定
在全国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在哪些地方试点?
什么时候开始?
实施怎样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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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
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范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自2019年12月1日起。(有关地区和部门实施方案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等内容。
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其余442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
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
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
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下放审批权限。最大程度实现区内企业就近办事。
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坚决取消“奇葩证明”,主动压减审批时限。
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等。

来源:FM92.7
编辑:郑建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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