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政来了!这种情况被计入信用记录,明年实施!
房东注意了!出租房屋需按时登记
11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消息,《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正式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政指出: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官网截图
南京政务官博也明确,《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中所指“出租人”即为“房东”需登记。
房东可以通过哪些渠道 申报登记信息呢? 共有五种渠道:
此外,管理规定还提出,出租住房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安全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登记有关信息,落实治安责任。
大家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共建安全家园!
来源:连云港警方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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