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怎么定?取暖费为何涨了?市发改委这样回答……
临近年底,大家越发关心自己的钱袋子有多少“余粮”,生活中的各种价格是否合理。综合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就市民关切问题请市发改委相关处室进行答复。
关于房价
问题1、市民反映2018年在连云区金海路某楼盘买房,近期该小区开售新楼盘,同样的房产现每平方价钱较之前期便宜200元左右,售楼价格依据是什么。
问题2、市民反映2018年购买了海州区郁州路港龙景山秀水的房屋,购买时的价格为16700元,现得知官方指导价为13500元,希望相关部门针对实际购买价格与官方指导价存在差价的问题予以合理解释。
问题3、近期打算买房的,但是有些价格政策我们还不太了解,去售楼处又怕被忽悠,我想知道我们如何获得经发改委备案的官方的价格?我市房地产市场后期还会有重大变化么?
市发改委答复:
根据《关于实施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连价服〔2017〕94号)规定,自2017年8月7日起,我市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政策,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房地产企业的备案均价进行行政指导。企业按照行政指导后的均价结合房源户型、地理位置、楼层差异等自行制定“一房一价”并公示。
如果市民想查询楼盘的价格备案情况,可以到“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价格备案公示”栏目查询,备案价格是销售的最高价格,公示的销售价格不应高于备案价格,单套实际成交价格不应高于公示的单套销售价格。如市民发现售楼处有高于备案价格公示或者出售的情况,可以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反映。
至于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其实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受多方因素影响。总体来讲,2019年受国家政策及房地产市场整体行情影响,加之备案政策有效引导,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均趋于理性,市场预期较平稳,成交价格处于可控范围内。但岁末年初,我市仍有数宗高价楼盘即将入市,如高新区热门板块人民医院周边楼盘、海州区海连东路北郁洲北路东楼盘、紫金公馆项目及阳光拆迁棚户区改造工程。为价格主管部门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指示精神,合理把握备案节奏,科学引导备案价格。
关于今冬取暖费
问题1、海州区津华苑小区住户,反映2019年冬季暖气费收取每平方26元,比去年涨价2元,请相关部门调查告知是否合理。
问题2、海州开发区的一家企业,企业使用新海电厂的供热蒸汽,近期供热蒸汽价格发生变动,想了解一下供热价格调整有没有什么规律?有哪些特殊情况?
发改委答复:
根据《关于公布市区2019年度采暖季民用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连发改价格发〔2019〕424号)规定,市区2019年度采暖季民用供热蒸汽到居民小区总计量表的价格为174.2元/吨。物业收取暖气费用应由使用暖气的业主共同分摊,使用暖气的业主多费用就少,反之就多,目前津华苑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建议向业主委员会咨询该小区今年供暖居民户数量。
10月28日和11月14日,市发改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工商业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市区2019年度采暖季民用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两份文件,分别对市区工商业和民用供热蒸汽价格进行了调整。
近期供热价格调整主要原因是市场煤价呈现下降趋势,再加上增值税下调因素,市区供热蒸汽销售价格合计下降了7.5元/吨。
为保持供热销售价格相对稳定,煤热价格联动原则上以三个月为一个联动周期。联动周期内市场平均煤炭价格与上一次调整价格时相比每吨上升或下降达30元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于一个联动周期的次月起对供热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当市场煤炭价格与上一次调整供热销售价格时相比每吨上升或下降超过80元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启动应急机制,于次月起调整供热销售价格,不受联动周期限制。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上游煤炭价格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来源:FM102.1
编辑:徐蓓蓓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