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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市区出租车每车次临时加收5元!

2020-01-10 16:33:10

春节假期,为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驾驶员积极参与运营,依据连价服〔2018〕49号《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市区(不含赣榆区)出租车每车次将临时加收5元。


怎么加价?


据介绍,2020年春节期间(1月24日0时起至1月30日24时止),也就是农历的大年三十至年初六(共7天),出租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最高5元,要求驾驶员执行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例如,某乘客打的打表计程10元,加上每车次加收5元,合计应支付15元。


据了解,加价的依据是根据连价服﹝2018﹞49号《 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通知》中的第一项第(2)条“春节放假期间,在当时起步价的基础上,出租车运营企业可临时加收不超过5元的起步价”。


收取方法为计价器表外收取,按从税务部门领取的定额5元票据出据给乘客。


加价合理吗?

据了解,春节假期期间出租汽车驾驶员放弃了休息保障市民出行,如果出租车还是正常票价,春节期间的营运对的哥、的姐来说没有吸引力,有不少驾驶员不愿意出车,一年到头难得和亲人团聚休息一下,易造成春节“打车难”。

经过调查走访,大部分乘客对春节假期出租车临时加价表示理解和支持。春节临时加价能够保障充足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同时充分调动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春节期间运营的积极性,既是体现对劳动者付出的一种尊重,也是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

按照要求,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出租汽车的指定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目前,市区所属出租车副驾驶员前仪表台已经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

春节小长假期间,市交控集团全福出租公司将严格监管加价收费情况,防止时间提前或推后,同时对规定的加价收费外的乱收费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如果遇到乱收费现象,欢迎市民拨打公司热线85013899投诉。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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