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停车位能卖吗?人防办明确回复……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越来越高,停车难问题越来越凸显,“买个车位!”已经是每个家庭、车主的必要选择。地上车位不够用,有人会告诉你,买地下车位啊,这地下车位说买就能买吗?
近期有市民咨询综合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小区开发商逼着业主买地下车位,又听说地下车位都是人防车位不能买,开发商却说地下并不都是人防车位,那么怎么分辨人防车位?到底能够不能买?
就此问题,综合广播《行风热线》上线单位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市人防办副主任张以建进行了详细介绍。
一、地下车位都是人防停车位吗?
人防停车位是指平时使用功能为停放车辆的防空地下室区间。小区内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位的,称人防停车位。
要确定一个车位是否是人防停车位,首先看现场标识标注。在人防工程入口一般都悬挂“人防工程”橙色标牌,新竣工的人防工程入口处墙上都设置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说明》公示牌,停车位中印有“人防车位”字样。如果还是搞不清楚,市民可到该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或者人防工程监管部门查询。
二、人防停车位怎么用?
1、领证后才能使用。物业公司或开发企业申请使用此类人防工程,必须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在获得使用证后才能向业主开放。不领证就擅自开放使用即视为违规。
2、领证后必须开放。人防主管部门发放《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后,物业公司或开发企业必须及时向全体业主开放人防停车位。根据业主的申请开放人防停车位,如果申请人数多于车位数,应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不得竞价。
3、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附赠。物业公司或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的人防停车位使用协议,只能是租赁协议,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如果物业公司或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的是销售合同,或者以摇号、附赠等营销手段将人防停车位长期(超过3年)给业主使用的,即视为违法,双方的权益均得不到法律保障。
三、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违规出售人防停车位如何处理?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防工程不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停车位期限超过三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由县级人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对人防停车位的收费是如何规定的?
住宅小区人防停车位租金收取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连云港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连价规【2014】1号)规定,目前,市区住宅小区人防停车位收费由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组成,其中汽车停放费每月60元/车位,车位租金每月160元/车位,合计为每月220元/车位,上述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执行标准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五、人防停车位收取的租金应该如何使用呢?
主要用于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大修理费用、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剩余部分可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六、对“只售不租”或“以租代售”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为了规范人防停车位的使用管理行为,今年,市住建局开展了对市区人防工程违规使用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治理的重点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人防工程的行为,以及仍然出售、附赠或长期租赁住宅小区依法配建人防停车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规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年限超过三年问题。按国家和省规定,2013年5月1日之前的项目,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协调使用管理单位规范承租行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2013年5月1日以后的项目,人防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责任人限期改正,补签维护管理协议,补缴相关费用。我市对近二年群众投诉有违规使用的19个项目进行执行检查,发现有两个项目有违规使用行为,一个项目已责令改正,另一个项目已正式进入立案处理程序。
来源:FM102.1
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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