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慈善总会接收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捐赠方式
一、捐款方式
1、连云港市慈善总会接收捐款专户
户 名:连云港市慈善总会
账 号:110701050900015631
开户行:工商银行海昌路支行
请备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捐款。
2、网络捐赠
A:微信扫描二维码:
微信捐款每人每次捐赠上限为2000元,每日上限5000元。
请备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捐款。
B:支付宝转账捐款
支付宝账号:lygcszh@163.com
支付宝二维码:
请备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捐款。
3、邮局汇款
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2号楼610
收款人:连云港市慈善总会
联系电话:0518-85573788
邮 编:222000
同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字样,并写清捐款人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如愿意,请在“简短留言”处注明捐款意向,即捐款的具体用途。必要时,也可来函来电说明。连云港市慈善总会在收到捐款后,将按汇款单位名称或捐款人姓名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及捐赠证书及时寄送捐赠人。
4、捐赠物资、设备,请先向我会直接发“捐赠函”(传真:0518-85573788;邮箱:lygcszh@163.com),说明拟捐赠物品名称、功能、适用场所、数量、质量、捐赠意向(受益对象)、捐赠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和邮政编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连云港市慈善总会收到捐赠函后,将及时与捐赠人联系。为保证捐赠物资及时到位,在可能的情况下,物资尽量由捐赠人直接发送给具体受赠单位。
二、捐赠用途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实际情况,接收的款物原则上由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三、信息公开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特点,为保护捐赠人健康,一般情况下不举行捐赠仪式。为了使社会各界了解捐赠情况,连云港市慈善总会将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捐赠接收和分配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连云港市慈善总会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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