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宣判!辱骂殴打防疫民警判刑六个月
2020年3月6日上午,灌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一起涉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穆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灌南县法院经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灌南县新安镇某小区有确诊病例,灌南县加强了对该小区的封闭式管理。2月17日中午,被告人穆某某和其弟弟(未成年人)欲持一张出入证从该小区东门出去,被县政府统一指派到该小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劝阻。被告人穆某某意图强行出门,灌南县公安局派驻在该小区的执勤民警焦某对其批评教育,穆某某遂辱骂、抓打焦某,致焦某口罩被抓掉,嘴部出血,经鉴定为轻微伤。
灌南法院认为,被告人穆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融媒体记者:张磊
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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