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建设医保信用体系 维护基金安全

2020-04-16 11:32:58



记者从连云港市今天(16日)召开的“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暨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我市将充分发挥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对基金监管的引领作用,保持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4月份,我市启动“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源头治理,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年内,我市将持续完善信用主体评价制度体系,制定定点零售药店、药师等其他信用主体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信用管理办法,制定医保经办机构和医保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初步形成具有我市特点的医保信用制度体系。同时,有机融合信用、协议、行政监管等手段,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涉及记分的信用主体坚持“零容忍”,开展信用评价,落实惩戒措施,彰显信用管理的影响力。


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处处长 邹潇:参保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形纳入医保信用“黑名单”:一是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5分的;二是连续两个记分周期记分达到10分及以上的;三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后,未按要求退回基金的。


对纳入医保信用“黑名单”的参保人,我市将采取限制就医范围、改变医保结算方式、实行定点就医报备,公开曝光该失信人员信息。并将其列入个人征信系统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按照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


融媒体记者 孙运禄 孙硕

通讯员 乔婷婷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