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住房保障标准调整
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
关于调整2020年度
连云港市市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
廉租房申请家庭的低收入线: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
公租房和经济房申请家庭的中等偏下收入线: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8000元提高至30000元;
两限房申请家庭收入线: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000元提高至34000元。
截至目前,市区通过经济房、廉租房、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共解决了3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2019年,共分配各类保障房1230套,另为680户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9.1万元。为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数据,对2020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9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213元,较上年增长2834元,涨幅为8%。为使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时匹配市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我市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各收入线的准入标准分别提高了2000至3000元不等,一批以前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为方便群众,我市从2016年起就把市区住房保障的申请时间由之前根据工作安排集中申请调整为随时都可以申请,只要是工作日期间,都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另外,位于朝阳路上的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服务大厅也提供领取申请表格及政策咨询的服务。住房保障申请是一站式服务,申请人在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后,就可以耐心地等待消息了。后续的审核是有关信息在参与审核的各部门之间的流动,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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