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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片区规划公示!

2020-04-24 16:36:44

4月24日,连云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公布了《连云港市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公示(批前),具体内容如下:

▲官网截图


《连云港市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公示(批前)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


设计单位:连云港市城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此规划公示为批前公示,若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材料送交至连云港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花果山大道与苍梧路交汇处科技创业城2号楼)。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24日

联系(监督)电话: 0518-81888891

一、修改背景


按照连云港市关于特殊群体教育及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将市级特殊教育中心、市级救助管理工作站选址在云台农场场部,用地指标需落实。

江苏省第十二届园艺博览会将于2022年9月在我市举行,园区选址在云台农场场部东南侧,用地性质与现行总规需相符。

云台农场场部及周边部分用地已收储,需要调整规划提供建设用地指标。云台农场场部居住用地开发、商业服务业设施建设涉及用地性质及建设指标需要通过规划修改落实。

为解决以上近期建设问题,特启动《连云港市南云台片区总体规划(2015-2030)》较大修改的编制工作。


二、修改范围


本次修改范围原则上与现行总规保持一致,东至S242东侧,西至长深高速西侧,南至烧香河、北至云台山,范围包含了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云台农场的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08.33平方公里。由于徐新公路以东、连徐高速以北区域在15版连云港城市总规中已有建设用地,除已批用地外,不再对其他用地进行调整。


调整地块位置图

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三、修改原则


总量平衡,修改前后保持规划区总体建设规模不变。

近远结合,考虑近远期建设发展需求,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前的建设项目统筹考虑。

集聚发展,结合镇村布局规划,进一步引导村庄人口向街道(场)集聚。

多规融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落实各相关规划内容。


四、用地调整


调整建设用地总面积120.19公顷(1803亩),分为调入和调出指标。


1.调出指标情况

调出指标总面积120.19公顷(1803亩),涉及南云台林场片区、葫芦山南片区、葫芦山东片区、云台农场场部西侧工业园区、宏业居委会片区、蒲山村地块、云台街道片区等7个地块(片区)。


2.调入指标情况

调入指标总面积120.19公顷(1803亩),涉及园博园片区、市级特教中心及救助管理工作站地块、深港物流园及东侧收储地块、云台农场居住地块、云台农场新建加油站、云台农场道路交通设施等5个地块(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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