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2019年市中院审结知识产案317件
4月26号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日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些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那么,这些案例都有什么样的特点?对于我们来说又会有怎样的警示作用呢?
2018年至2019年尚某明知他人销售的三个品牌白酒为假冒商品,却仍然购买并销售给了他人,销售金额共计15万多元。法院认为,尚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依法判决尚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洪宝:知识产权案件的手段很复杂很隐蔽,侵权的成本比较低,案件也多发。作为权益人维权成本比较高,取证难度也比较大。所以对这类案件我们要采取最严格的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2019年市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93件,较2018年增长104.69%,审结案件317件。知识产权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7.7%,民事案件调撤率为92.52%,两项指标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2020年,市中院将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力度,全面保护权益人的利益。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洪宝:对于民事侵权案件,我们要采取惩罚性的赔偿措施,特别是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案件,要加大赔偿的力度,对于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我们要扩大适用罚金型的适用力度,严苛缓刑的条件,防止犯罪案件再发生。
《港城365》记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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