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将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5月10号起,我市将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据介绍,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是指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为“五年和五年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2.75%,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3.25%”。调整后,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并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职工家庭拥有住房情况”作为住房套数认定依据。
据了解,调整后的政策自2020年5月10日起实施,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市区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2020年5月10日之前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来源:融媒体记者 赵治国
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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