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买二百个车位?当事人:代开发商销售
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每位车主都希望出门好停车,回家有车位。但是最近,万象后街的业主跟我们栏目反映,回家停车非常难。B业主表示,小区地下有两百多个车位被一个人购买了,然后向其他业主销售,只卖不租,入口处也被人安排了看门的,他们觉得这事很蹊跷。
上午,记者来到万象后街小区的地下车库,车库停了很多车,而且不少车位上注明了私人车位,另外还有不少空余没有注明的空车位。随后,记者来到车库的入口处,看到有两个人坐在门口,控制车库入口的升降杆,于是记者询问是否有人购买了两百多个车位。
门卫表示,目前他在门口管理,买车位的业主出示通行证方可进入,没有买车位的业主则不能进入。这样可以保证买车位业主的权益。
门卫:没有车位你就不能进,以后就可能不给进了,人家花钱你进去乱停。你买个车位,我没买车位,我来了以后,比你先回来,我停在你车位上,你什么心情啊,(买车位的人上哪去买呢?)到销售中心那边去。(哪个销售中心?)就是这边开发的销售中心。
门卫表示不知道销售中心具体位置在哪,也不知道负责销售车位的联系电话,于是记者来到万象后街的物业了解情况,但是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也不知道。
万象后街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这个车位不是物业公司的,人家开发商处理。(开发商在哪里)我不懂。(开发商在那边)我不懂。这个情况我不懂,而且我们也(不管)。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小区业主李女士,询问销售车位的联系方式,李女士找出了之前小区贴出的公告,随后,记者拨打了公告上购买车位联系人刘景平的电话。
刘景平表示,为了管理小区车库有序停放,他采用了只卖不租的管理模式,车位价格根据位置大小不同,在6万到7万不等,而且在5月初的时候已经贴出通知告知业主。对于业主表示,个人销售是否有正当手续、合同,刘景平表示按照流程合法合规办理。
另外对于业主提出,为何不能出租车位,刘景平表示为了便于管理,同时避免出租与销售的时间存在冲突。那么只卖不租这种形式是否合法呢?律师解释,小区车位分为三类:产权车位、公摊车位和人防车位。其中,公摊车位和人防车位是只能出租,无权售卖的,但产权车位既可销售,也可出租。
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玲:对于未出售的产权车位,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2条第3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没有出售或者没有附赠的这些车位、车库,业主如果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的业主,租金可以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执行。
而对于未出售的产权车位,如果管理方坚持只售不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玲:如果建设单位只售不租,对于这个情况的话,业主也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要求进行相应的一个处罚,或者责令限期的改正,那么如果逾期不改正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可以进行10万元以上以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律师建议,如果万象后街小区业主希望一租赁的形式使用小区地下车位,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者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丨丁浩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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