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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把握好尺度 温度和限度

2021-03-15 16:41:38



3月1日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开始实施,《规则》首次在法律规范层面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概念内涵、实施规则和可参考的教育惩戒方式,厘清了学校在教育惩戒实践中的一些“模糊地带”。那么,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学校老师应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来听一下教育界人士的看法。



《规则》明确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专家提醒,《规则》给予了教师力量,但是教师使用教育惩戒还需要拿捏好一个“度”,这个度就是要基于教书育人的目的来进行惩戒,同时要因人而异,了解学生的心理,保护学生的自尊。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不当教育行为,为教育惩戒画出了红线。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专家提醒,《规则》能够落地,还需要全社会的认可,尤其是家长的支持才能更好地施行,老师、学校按照《规则》的方式和程序,基于教书育人的目的对学生实施惩戒的,家长应该给予支持,否则孩子就难以得到完整的教育。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赵宜君告诉记者,在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当中,我们老师要注意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我们实施教育惩戒,其实是为了更好的帮助和引导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所以我们老师在实施这一法规的时候,要特别的区分我们学生的违纪违规的情况,按照一般的惩戒较重的教育和严重的教育惩戒这三个等级科学的实施。

当孩子积极转变之后我们老师要及时的表扬和这个鼓励孩子,作为我们学校来说要做好教育惩戒的宣传工作,在制定校际校规的时候,要争取家长委员会的认同和支持,并且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实施教育惩戒,达到立德树人,帮助学生实现学生健康成长。


融媒体记者丨潘继升

编辑丨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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