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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事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阶段性目标

2021-03-25 15:41:55


2020年以来,连云港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牢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从“重落实、建机制、抓整改、强服务、凝经验”等五个方面,深入推进海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务必整出成效”的阶段性目标。



上午,盐城和连云港两市海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春节之前回港过节船舶进行巡查。开展行动前,综合执法小组对各执法单位的分工进行了部署。行动中,各执法单位各司其职,对相关船舶安全状况、船员持证情况、船员值班安排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连云港海事局灌河海事处监管科负责人 王春光:检查船舶设施,证书等情况均符合要求,辖区通航秩序良好,未发现砂石船违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完成灌河撤渡工作 消除渡运安全隐患


灌河水域原有渡线4条。近年来,海事管理部门和渡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先后查出渡口渡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349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确保安全渡运近1500万人次。连云港海事局在2019年提出了渡口撤渡工作建议。2020年春节前夕,所有渡口全部完成渡口撤销审批工作,渡运安全隐患从源头得以消除。



连云港海事局灌河海事处副处长 吴晓军:灌河上原有的渡船老旧化程度明显、登乘设施简陋,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严重威胁两岸群众的出行安全。渡口渡船问题也是江苏省水上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基于灌河沿线上下游相继架设了多座桥梁,基本满足两岸居民的出行需求。我们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提出撤渡工作,在相关县区政府的支持下,顺利完成撤渡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渡口安全隐患问题。



固化提升制度性成果 极力推广“连云港经验”


在连云港水域,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和砂石船违法营运,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最大的难题。以往打击这些违法行为,主要靠海事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比起违法行为的获利,行政处罚的震慑力明显不足。为了提升打击治理效果,连云港海事局精准掌握这类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不法分子利益关切点,确立监管新思路和着力点。



连云港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 刘冠军:近年来,连云港海事部门与公安、海警、边防等单位协作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固化行刑移交程序和内容,互认调查取证信息,保证移交程序更加畅通便捷,开展联合执法,查出违法行为后,尽心联合办案,实现涉案人员治安移送的“手换手”当场移交。



如今,海事部门发现的无证驾驶船舶案件往往会移送警方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公安机关办案中发现的超航区航行案件也会移交海事部门处理。2020年以来,我市开展此类联合执法行动35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8起,移送案件18起,涉案人员24人次。辖区内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的数量大幅度减少,整治效果显著。




连云港海事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包继来:通过近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连云港海事局辖区海上交通事故处于低值运行,事故四项指标大幅下降,长期托管船舶、“三无”船舶、砂石船违营运、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等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建立船载危险品货物查验机制、检查工作标准逐步完善,实现进出港全过程监控。



另外,辖区非法码头拆除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共拆除101座非法码头,根本性地扭转了非法码头乱、多的局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连云港海事局共排查发现重大问题隐患58项,一般问题隐患584项,均按期完成整改。



连云港海事局党组书记 局长 张浩: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好“一年小灶”总结收官阶段工作,与“三年大灶”协同推进的相关工作。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连云港海事局将认真落实海上安全监管的相关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编辑丨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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