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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啦!最新通知!

2021-06-26 12:19:23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41号)精神,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理,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现就加强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做好放假安排

1. 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细致研究部署暑期及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切实将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学校责任、个人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到位。


2. 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校领导带班制度,每天须有1名校级领导在岗带班,要细化暑假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3. 抓好宣传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通过主题班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全体师生和家长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对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进行再教育,要逐人告知师生家长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疫情防控要求。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戴口罩。

二、严格假期管理

4. 严格校园封闭化管理。校外无关人员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人员进入学校时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


5. 抓好人员健康管理。要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包括新招收学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放假期间,师生员工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离开本市外出的,须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报告去向、行程和交通工具等,保证行踪可追溯,并遵守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6. 做好在校人员和活动管理。暑期在校的师生实行公寓封闭管理,“一人一档”制定留校学生信息台账,执行晨午晚检制度,要保障好在校师生生活设施正常运行。暑期在校内开展夏令营、教师培训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举行,确保入校参训师生符合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防疫要求。


7. 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继续推进教职工和大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6月底前要完成所有已接种第一针剂疫苗人员的第二针接种工作。7月起,继续推进符合条件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并按要求定期上报接种统计情况。


8. 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办学监管,放假前和假期中间要对面向儿童青少年开展培训的机构组织督查,重点督查培训机构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


三、周密部署开学

9. 做好入校前排查。对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相关人员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行排查。在开学前14天起,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建立好健康档案,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并提供入校排查记录和健康绿码方可到校报到。师生及其家人如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应当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10. 做好物资准备和环境整治。学校要抓住暑期有利时期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卫生间、保健室等重要场所防疫保障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满足新学期开学需要。开学前,要组织好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对室内外环境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消毒,提前做好教师、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


11. 有序安排返校开学。各校要详细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视国内疫情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组织符合返校条件师生按工作方案错时错峰分批返校报到,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开学前要密切关注全国高、中风险地区变化调整情况和境外入境师生员工动态情况,依法、科学、精准落实相关防控举措。


12. 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开学后,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印发的最新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重点区域通风清洁消毒等制度,做好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未执行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指南、未建立相关制度、未履行工作职责以及不报、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等导致发生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连云港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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