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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公告!这些地块将征收!

2021-11-19 09:07:40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赣征地公告〔202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位于青口镇谷沙社区1个地块,面积约2.181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置范围:青口镇谷沙社区东侧;四至范围:东至法制公园,西至青龙路,北至法制公园,南至法制公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口镇谷沙社区。
用途:公共利益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1月16日至 2021年11月29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 宁;
联系电话:86239606。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赣征地公告〔202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位于青口镇孙沙社区1个地块,面积约4.3785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置范围:青口镇孙沙社区东侧;四至范围:东至河滨路,西至法制公园,北至法制公园,南至法制公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口镇孙沙社区。
用途:公共利益。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1月16日至 2021年11月29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 宁;
联系电话:86239606。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赣征地公告〔202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位于城头镇河东村1个地块,面积约72.447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置范围:城头镇河东村东北侧;四至范围:东至空地,西至城泰路,北至生产路,南至人民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头镇河东村。
用途:公共利益。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1月16日至 2021年11月29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 宁;
联系电话:86239606。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赣征地公告〔202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位于赣马镇城里村1个地块,面积约26.043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置范围:赣马镇城里村东南侧;四至范围:东至连盐铁路,西至空地,北至304县道,南至空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赣马镇城里村。
用途:公共利益。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1月16日至 2021年11月29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宁;
联系电话:86239606。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编辑丨叶书均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赣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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