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警方及时侦破连云港首例非法改装车运输汽油案
非法改装加油车不仅扰乱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近日,海州分局快速查破一起非法改装加油车在市区主干道行驶并买卖汽油的危险驾驶案,成功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目前,涉案人员已获刑。1月5日,办案民警介绍,这是《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下文称意见)2021年12月31日施行后,连云港市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首个判例。
2021年12月14日22时50分,新南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有人举报海昌南路状元楼门前,一辆别克GL8上有人贩卖私油。“非法改装车辆在市区主干道行驶并买卖汽油,爆炸威力不亚于一枚重磅‘炸弹’,必须尽快拆除!”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突发状况处置预案,果断安排值班民警和街面巡逻队员赶赴报警点位联合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昏黄的路灯下,一辆商务车静静地停靠在海宁大道和海昌南路交叉处,车门未上锁,可驾驶员却不知去向,车身周边正散发着浓浓的汽油味。打开车门,一个约800升的储油罐和一整套加油设备霍然呈现在眼前。十分危险的是,驾驶位置竟然还放着烟盒及三只打火机!
“真没想到,贩油的改装车主,还敢使用明火,太危险了!”路过行人惊讶地说。随即,民警通过警务平台核实到了车主王某的身份信息,可电话联系王某,其却谎称自己多日前就到湖南出差了,不在连云港。心知肚明的民警为固定证据和消除安全隐患,当即联系拖车公司,将该车拖至新南派出所暂扣起来。
一回到派出所,民警就利用大数据研判王某车辆的行驶轨迹及贩油事实,不久便掌握了大量的确凿信息,接着便通过电话规劝王某主动投案。自知谎言掩盖不了真相的王其,慑于法律的权威,最终放弃抵抗,于2021年12月20日到新南派出所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多次驾驶改装私家车在市区主干道上运输、售卖汽油的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将案卷移交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院从严从快细致审查,并启动速裁程序,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12月31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参考《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据悉,这一天,恰好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开始施行的第一天。
法律链接
《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第5条: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道路运输活动,或者实施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通过道路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四)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二)、(三)略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编辑丨叶书均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海微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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