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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缴费基数调整

2022-01-20 14:51:17

1月19日

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关于明确2022年度连云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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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2年度连云港市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连云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各地要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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