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司法部、民政部自2004年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来,共命名了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强化动态管理,切实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司法部、民政部每两年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一次复核。经过认真审核,决定保留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等3802个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注销14个因区划调整、移民搬迁等原因已经撤销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撤销126个不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保留名单
编辑丨叶书均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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