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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相关公安交管业务的通告

2022-04-01 10:58:26

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3月31日起逐步恢复全市车驾管窗口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恢复全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机动车业务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车管窗口、南极路警邮窗口驾驶证业务。


二、市车管所业务大厅车驾管窗口业务,统一实行“预约制”办理。4月1日起,申请人可通过“连云港交警”微信公众号中“业务预约”模块选择所需业务类型。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材料,于预约时间段前往现场办理,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佩戴口罩,接受防疫检查,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和业务预约电子凭证,在工作人员指挥引导下办理相关业务。


三、当前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建议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js.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车驾管业务。如有疑问,可致电交通安全服务热线咨询,电话:12123。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31日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连云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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