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牢“外防输入”关!连云港警方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现将近期查处的
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一
4月5日下午,货车驾驶员蔺某、李某从山东来连送货,因行程码带星,为逃避防疫检查,遂联系本地驾驶员李某翻越高速围网和护栏进入高速公路,将货车开进连云港,后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获。依据相关规定,景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29日,灌南县新安镇刘某从本地驾车至G25高速蒋庵服务区,将一辆来自中风险地区的货车开回灌南,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灌南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3月30日,灌南县张店镇居民秦某驾车载客,在235省道八间房卡口企图逃避疫情防控通道查控点检查,被灌南警方当场查获。经查,近日,秦某多次从八间房卡口附近农田步行换车,绕道避开疫情防控查控点,载客从外地往返灌南,且未落实社区报备、居家健康监测等防疫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目前,秦某已被灌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其涉嫌非法营运行为,已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案例四
4月5日上午,灌云县居民马某红等人在网约车司机王某团的组织下,乘坐王某团车辆从外地返连,在G25长深高速公路灌云县侍庄街道陆庄村段、小伊镇董集村段下车后翻越高速护栏私自返回灌云。依据相关规定,灌云县公安局对上述人员均处以行政处罚,涉嫌非法营运行为,已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当前,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低风险≠无风险,当前全国疫情仍在高位平台,外部态势迅速变化,外防输入工作容不得丝毫闪失。关键时期,大家尤须进一步绷紧弦,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和念头。因为一丝一毫的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都可能让防控成果功亏一篑。
特别是货车司机长期奔波在不同的城市,有一定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渠道传播,警方在此提醒大家:要切实强化疫情防范意识,来连返连主动报备,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流调,不隐瞒、不谎报行程轨迹,不给战“疫”添乱;通过疫情防控卡口时,如实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随意流动,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
编辑丨叶书均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 连云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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