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新发文!事关校外培训
近日
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发文
就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
和预收费资金监管作出部署
1、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其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2、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应当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严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开展培训。
3、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
来看具体消息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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