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四部门发布重要通知!
近日
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社会工作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
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
本通知所称困难企业和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2022年6月申请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的,受理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申请缓缴2022年6月以后相关社会保险费的,受理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编辑丨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