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告!免费退!
特殊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在2022年9月1日(含)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含)至2022年9月26日(含)之间的成都双流/天府进出港(含经停)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8月2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同时满足以上三点适用范围客票的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并提出改期申请:
1.可变更至2022年10月31日(含)之前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一次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2.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一、适用客票
在2022年8月27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成都(双流/天府)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纯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含)至2022年9月28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首次变更至2022年10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一、适用范围(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一)出票日期:在2022年9月1日(含)之前已购买或换开。
(二)乘机日期为2022年8月27日(含)至2022年9月25日(含)的,由祥鹏航空实际承运的成都进出港国内客票(含经停、含祥鹏航空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适用取消座位时间:2022年8月27日(含)之后且航班计划出港时间之前。
(四)适用票证:859票证以及使用非859票证互售的8L国内航班客票。
二、退票操作标准:
(一)退票标准:
符合非自愿退票政策的客票,在客票退票有效期内旅客凭相关材料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其它情况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二)退票操作流程:
符合非自愿退票政策的成都进出港客票,各单位按照非自愿退票直接办理退票手续,旅客在祥鹏航空官网、APP、微信公众号提交退票时,请务必选择“非自愿退票-其它”。
三、补退规定
(一)2022年9月1日00:00前已提交退票申请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手续费。
(二)无论何时,已完成改期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改期手续费。
海南航空
1适用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1适用出票日期:2022年9月1日(含)之前;
1.2适用航班日期:2022年8月22日(含)至2022年9月20日(含);
1.3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涉及成都进出港国内航班(含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为市场方的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2客票处理方案
2.2.2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本方案自2022年9月1日17:00时起生效,在生效前已办理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回或不予补退。
成都航空
一、适用范围
凡2022年9月1日(含)前购买的成都航空811票证,行程涉及长春进出港且航班旅行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含)至2022年9月21日(含)的航班客票,包括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和挂E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退改规定
编辑丨陈思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央视财经、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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