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肺与原始毒株有关吗?最新回应来了!
1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介绍,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表示,从传染病的特征、健康影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出发,将一种传染病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需要具备相关条件。这是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要求的,是依法防控的鲜明体现。
近三年来,通过对新冠肺炎“乙类甲管”严格管理,我们经受住了全球先后五波疫情流行冲击,成功避免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的广泛流行,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
会上通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开设发热门诊,应开尽开、应设尽设。
截至25日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超过1.6万个,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超过4.1万个。
要求简化发热门诊就诊的流程,增加药品配备,提高发热门诊的医疗服务效率。
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介绍,为有效防范风险,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接种。
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包括中药、西药以及相关的医疗设备等,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
三是通过在线健康咨询、科普等,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优先选择居家隔离照护。对老年人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摸清底数、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健康管理,提供转运、住院等绿色通道,确保应治尽治、应收尽收。
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冠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不影响正常的医疗服务需求。
五是做好风险沟通,面向公众加强宣传倡导。围绕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居家合理用药、垃圾弃置等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公众了解如何科学合理用药、何时就医以及去哪里就医等具体问题,促成公众理性应对新冠疫情,避免恐慌。
六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行的工作人员。
七是加强病毒变异情况的监测,加强疾病严重性、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尽量避免发生医疗资源挤兑。
会上通报,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从“甲”变成“乙”,“管”还在,调整的是“管”的等级,而不是“不管”或者“躺平”。
调整后防控措施的重点可以简要概括为“三重一大”:
一是加强重点人群保护。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保障充足药物供应,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健康调查,做好分级分类诊疗服务。
二是加强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等人群集中的重点机构防控,在疫情流行期间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对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适时采取封闭管理,严防机构内聚集性疫情。
三是做好重点行业防控。对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公安、交通、物流、水电气暖保供保障等行业,强化员工个人防护和工作环境通风消毒,建立人员轮岗备岗制度。
四是动态开展大型密闭场所防控和大型活动管理。强化疫情动态监测与应对,疫情严重时,对人员容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场站码头、市场商超、娱乐休闲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短期内可采取必要的减少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等措施,暂缓大型活动举办,压制疫情高峰。
另外,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健康中国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乙类乙管”后,我们仍然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及时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会上通报,近三年来,我国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重症救治坚持关口前移,集中精锐医疗资源和救治力量。创新性地启用方舱医院收治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使感染者“应收尽收”,节约救治资源。
我国疫情流行和病亡数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人均预期寿命稳步上升,从2019年的77.3岁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提升了近一岁。
会上通报,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传染病后,疾病监测、报告和对外发布等作出如下调整建议:
一是调整公布内容。保留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删除密切接触者等相关信息。不再区分本土病例和境外输入病例。
二是公布频次调整。频次调整为每周1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调整为每月一次。
三是其他监测信息公布。由中国疾控中心在中心网站定期公布。
四是监测内容调整。由传染病网络直报病例报告为主,调整为病例报告、人群核酸和抗原检测、哨点医院监测、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监测、病株变异监测等综合监测。
【国家卫健委:白肺与原始毒株和疫苗接种没有关系】
【国家卫健委:做好农村疫情防控有两点关键措施】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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