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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人注意! 开始确认,事关退钱!

2023-12-02 11:08:50

2023年12月已经开始了

最重要的事就是

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申报完成后

次年可进行退税


目前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
已经可以填报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了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哦

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

具体操作如下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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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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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

一老一小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提高啦

👇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转发提醒家人朋友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江苏税务报

编辑丨李璐

初审丨徐蓓蓓

复审丨段潇

终审丨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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