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24年即将到来,一些新法新规也将实施,影响每一个人的生活。中国下调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爱国主义教育法将施行、126种新药进医保、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1月起这些新规值得你我关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降低氯化锂、低砷萤石、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国内短缺的资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对部分抗癌药、罕见病药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降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进口关税;降低甜玉米、芫荽、牛蒡种子的进口关税;降低高纯铝出口关税。
2024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开始施行,首次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在职称体系方面,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专门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需要重点监督管理的有限空间列出清单,实行目录管理。
《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立足江苏实际,补充细化上位法要求,将为江苏扎实促进外商投资提质增效、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条例在完善投资促进机制、强化外商投资权益保障、优化投资服务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制度设计。明确采取措施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和引导外商参与制造业集群、优势产业链建设,支持外资在本省设立和发展研发中心,支持外企在中国境内利润再投资,促进外商投资提质增效。此外,条例专门设置章节强调“优化服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为引进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提供签证、落户、医疗、社保、税收、住房等便利服务,为外商在江苏投资送上“定心丸”。
为加强和改进监管,促进产业长远健康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省级地方性法规探索性立法。其中明确规定,有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驾驶人在开启该功能后,应处于汽车驾驶位上,监测汽车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当车辆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状态时,应立即接管汽车,否则将面临处罚。
来源丨交汇点新闻、微讯江苏
编辑丨李璐
初审丨徐蓓蓓
复审丨段潇
终审丨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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