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10人!看看谁“上榜”了?
夏去秋来
但气温还是有点高
觉得戴上头盔依旧闷热
便抱着侥幸心理摘下头盔
不戴头盔或许可以一时清凉
但代价也是惨重的
为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守法意识
现曝光一批
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文明规范出行


姓名:马*
身份证号:32072319********2X
违法地点:海州区苍梧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杨*洁
身份证号:32070520********21
违法地点:海州区苍梧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刘*瑞
身份证号:32072320********34
违法地点:海州区通灌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王*
身份证号:32072120********11
违法地点:海州区凌州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卢*军
身份证号:32072419********11
违法地点:开发区太白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谭*杰
身份证:32108820********99
违法地点:徐圩新区港前大道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许*文
身份证号:32072320********40
违法地点:灌云县人民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朱*刚
身份证号:32072119********19
违法地点:赣榆区后宫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胥*然
身份证号:32072420********98
违法地点:灌南县新莞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李*园
身份证号:32072219********1X
违法地点:东海县滨河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带好安全头盔。
编辑丨顾同庆
初审丨徐蓓蓓
复审丨段潇
终审丨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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