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人6集体获全国妇联表彰
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我市共有3人、6集体获全国妇联表彰。
据了解,全国妇联共表彰了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29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99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996名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992个全国巾帼文明岗、500个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我市获表彰的个人、集体分别是:市税务局“蓝莲花”三八红旗工作室,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东海县至善坊水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鲁春銮、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郑欣华、连云港海事局档案管理员潘亚丽,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公司质量部QC实验室、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护理组、海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灌云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市农业农村局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李蕾 魏鑫
编辑:付友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