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天平》最美法官蒯舒:创新审判模式 守护绿水青山
2017年12月,江苏高院批复成立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集中管辖连云港市、盐城市、淮安市部分地区涉水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及江苏海域内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法庭的成立,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完整实现了以“河海生态功能区”整体为单位的专业化司法管辖。法庭成立后,蒯舒成为首个调任至环资法庭工作的员额法官。她从事的审判工作与众不同,她用心用情地去带动更多的人保护自然,荣获“江苏最美法官”。
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蒯舒表示,作为一名环资法官,那么我感觉民事案件与环资案件最大的区别就是环资案件需要一些复合性的专业性的法律知识,它更多的它不仅是需要普通的传统的我们法学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懂生物学,懂环境学,懂很多涉及到比如说生物多样性、资源、环境这样一些复合性的要素,它的专业化更加强。
2021年1月,蒯舒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原告种植了十多年的树因环境污染一夜之间全部死亡,但他却很难证明是河对面的化工厂实施了污染行为。
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蒯舒谈到,我们现场三次驱车到东海去勘验现场。围绕这个树的损失我和我的同伴们一颗一颗地去现场清点树死亡的这个数量。同时,我们通过调取当地环保部门行政机关,关于这个化工企业的一些之前的是否存在环境污染一些相关的证据,来固定它之前就存在一个排污的事实这样一个情况。最终认定由河对岸的化工厂承担举证不仁责任,最终判决由对方赔偿了赵大爷主张的全部损失。
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蒯舒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村村行”活动,将非法狩猎、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进行环境资源普法宣传。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当地建立生态司法执行基地,为形成“一案一修复,一树一养护”的环境生态保护模式提供司法保障。
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 高涛谈到,蒯庭长是我们法院最年轻的一位庭长,从担任环资法庭工作以来,一直就是带头认真工作,专业能力也很强,对待工作特别认真负责。就是因为有这种工作态度,才能把每一个案件都判好,办好。这也值得我们学习。
自2018年以来,蒯舒先后承办、撰写的8篇案例获评市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仰某梅失火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探索生态环境劳务代偿办案模式,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环境。2021年,蒯舒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23年荣获第三届“江苏最美法官”。
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蒯舒说到,我想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今后我还是要立足于自己的岗位特点,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基层司法实践中讲好我们的环资故事。
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赵治国
供稿:灌南台
编辑:付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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