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市生态环境系统实施承诺制审批 服务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简化环评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服务群众力度。
作为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依法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保障,全力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实施承诺制审批的适用范围是指纳入国家、省、市重大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在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未落实所需要的全部排污总量指标的项目。另外,区域环境质量同比改善,这也是守牢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硬性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负责人 刘红谈到,根据项目审批权限,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涉区市政府负责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报送省生态环境厅。涉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区政府还有管委会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报送涉区市生态环境局。
据了解,实施承诺制审批是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15项措施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解决项目审批前污染物总量的制约因素,提高审批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加快建设项目落地。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负责人 刘红谈到,通过承诺制审批将污染物来源问题由现行的审批前解决可以延续到投产前落实,解决了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总量制约因素,能有效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也有利于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为项目审批、建设争取时间。
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乔恒康
通讯员:袁晓
编辑:付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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