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天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纠纷化解 让双方共同受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民间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加强案件关联核实分析,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积极开展协商和解,取得了显著成效。
日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受理了一起涉及建设工程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这是一起10年旧案,涉案金额多达1200万元。然而,案件还没有进入庭审程序便顺利结案了。结案后,双方当事人还分别委托代理人给法院送来了锦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陈光仔细查阅了案件的全部材料,结合双方上诉理由,归纳出了9项争议焦点。可让陈光为难的是,案件中还存在相关人员去世,相关公司注销导致有关事实无法进行核实的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法官助理 陈光谈到,这个案件牵扯的纠纷都是陈年旧账,建设工程履行过程十分复杂,后期款项支付又引发许多诉讼,应扣除款项的证据也不完善。当时我心里就想,这个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
为了理清证据脉络,最大限度地还原案件事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法官把前期多起诉讼关联案件逐案核实分析。从双方不断的争执中,尝试和当事人商讨调解方案。从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出发,找准利益平衡点,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分析利弊,说服当事人摒弃眼前利益,学会换位思考,各退一步解决纠纷。在案件办理中,法官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冷暖最要紧”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记者:赵治国
初审:汪振宁
复审:芮辉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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