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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异地修复 让“破坏者”变为“守护者”

乔恒康 2024-03-12 18:45:22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积极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多元化新路径,通过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建设,从重视赔偿向重视环境修复效果转变,助力绿色生态发展。

今天,由连云港市海州生态环境局、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和朐阳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在锦屏山举行。该基地是海州区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也是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公众参与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基地。

王影 连云港市海州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工作人员:海州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建设旨在通过提供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宣传教育等替代修复性场地建设,责令具有生态环境修复的当事人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从而达到生态环境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企业代表、志愿者共同开展了2024年生态损害补植复绿活动,大家相互配合,干劲十足,共同载植苗木100余株。让企业代表亲身体验参与植树、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严格做好环境管理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王影 连云港市海州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下一步,海州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打造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探索多样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方式,形成集预防、惩治、修复、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立体防护网,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质增效,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产生“看得见”的影响力。

记者:乔恒康

初审:汪振宁

复审:王飞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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