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天平》创新方法 回应关切 灌云县人民法院不断提升涉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审理质效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灌云县人民法院涉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维权渠道畅通、维权成本降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灌云县人民法院找准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年来,灌云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涉及群众生活方方面面,既包括传统消费为主的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又有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服务合同纠纷;既有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品引发的纠纷,又有餐饮、美容美发等日常基本消费引发的纠纷;既涉及线下实体店消费,又有线上云消费;既有合同纠纷,又有侵权纠纷。秉持“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保护商家利益,实现守护消费安全与加大对中小企业保护力度并举”的思路,全院狠抓审判执行质效,依法审理消费维权民事案件,建立案件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对于消费者举证困难的案件,加大依职权调查力度;通过对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诉前调解”,促使大量消费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讼,大批案件在诉前阶段妥善处理,矛盾得到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樊倩倩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正确适用退一赔三、假一罚十等惩罚性赔偿制度,让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力争实现让经营者、生产者“不敢假、不想假”;引导消费者进行网上立案、互联网庭审,提升消费纠纷在线化解质效,充分发挥在线诉讼灵活、简便、全天候、易操作等优势。
记者:赵治国
初审:汪振宁
复审:王飞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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