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复兴有我】学习民法典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2日上午,海州区新东街道、海州区司法局在利群广场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系列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市民李女士家住市区某小区,由于物业疏于管理,小区内一直较为混乱,李女士便暂停缴纳物业费,谁知道物业竟然把她的电梯卡给停了,这让她上班回家十分不便。今天上午,李女士得知海州区新东街道和海州区司法局在市区利群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便前来咨询。
市民 李女士:我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下,他(物业)能不能不让我使用电梯呢?
法律专家 周凡:一般来说电梯费用和物业费用是分开的。电梯属于公用设施,如果说的话,你交了电梯费用的话,应该让你使用电梯,和收物业费没有多大关系。
活动现场,主办方通过设置民法典主题宣传展板、发放民法典书籍及以案释法宣传册、邀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民法典宣传,吸引了辖区干部群众上百人前来参加。法律专家们耐心为干部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对生活工作中遇到的纠纷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解答,解决了不少群众的心头难题。活动中,法律专家们还进行民法典普法宣讲,和群众进行互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让群众收获知识,本次活动得到了参与者的一致好评。
海州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王岑: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对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知晓率,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融入群众生活,在全区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海州区新东街道还要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中。通过积极发挥辖区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普法讲师团及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海州区新东街道政法委员 崔得志:我们新东街道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守正创新形成"线上说法+线下普法”立体宣传模式,切实提升公众对民法典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关注率,全面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港城365》记者报道。
记者:王浩宇 刘从源
初审:陈元元
复审:王立先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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