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响港城》创新“十条政策” 全方位培育扶持创新型企业

2024-06-22 18:40:18

近日,记者从市开发区了解到,市开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设置梯度培育、研发创新、金融支撑、创新生态等4个板块10条政策措施,给予创新型企业全方位的培育扶持。

市开发区出台的创新“十条政策”是全市范围内首个出台针对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企业的专项扶持政策。政策亮点颇多:为了构建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市开发区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孵化器等产权单位或运营机构及合法登记的第三方机构,市开发区提出将给予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为了鼓励企业颠覆式创新,市开发区开出了最高200万元的年度支持资金“大单”奖励。并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给予大力度支持。

在强化金融支撑方面,市开发区鼓励引进多元化创投资本,发挥园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作用,各产业基金可以“跟进投资”形式参与共同投资。引导社会化资本投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同时,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拟上市重点企业名单,在企业改制结束、上报材料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受理、企业正式上市三个阶段,按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分步奖励。

截至目前,市开发区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13家;拥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1家,占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占全市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四分之一。

记者:陶静 付友朋

初审:汪振宁

复审:王飞

终审:陈昌旭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