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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我市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2024-08-16 19:07:34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日前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通过23条政策,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政策提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我市将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禁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资格要求等4大类21小类违规招标投标行为。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2024年为电商企业建成信用档案。支持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新政策规定,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广“园区保”等特色金融产品。加强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新政策提出,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按上级下达实验室重组经费1:1给予配套支持。到2025年,全市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突破700家。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家以上。2024年度全市力争新增国家级“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创建省工程研究中心5家以上。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2024年全市跨境电商交易纳入统计交易额超过10亿元。

新政策还包括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

记者:孙运禄 张大庆

初审:汪振宁

复审:王飞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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